因為最近被老師要求每天看新聞、關注時事,再加上近來台灣的洪仲丘事件,所以就稍微關注一下了這篇新聞。原來日本其實也發生過類似事件啊!看來只要是近似於軍隊系統的地方,都很容易發生這類事情呢。
日本朝日新聞本文網址:
http://www.asahi.com/articles/ASG4N7KCVG4NUTIL01Q.html?iref=com_alist_6_02
以下為簡單試譯~
標題:
海自(海上自衛隊)承認藏匿相關文件 軍中霸凌事件二審判決
內文:
因為海上自衛隊(縮寫為海自)護衛艦「(太)刀風」艦上的服務組員(當時21歲),被上級(當時)惡意針對霸凌至其自殺,自殺組員的家人向國家及該上級求償1億5千萬的訴訟案件,東京高等法院於23日做出二審判決。鈴木健太裁判長認為,海自有藏匿對此案件調查之文件之嫌。並且艦上上級們其實能夠預判此自殺案件發生的可能性,判決被告方(國家及該上司)應支付7350萬元的賠償金。
雖然國家機關主張一向有將過期文書銷毀的習慣,但是法院採信的是現役軍官(3等海佐)所告發的內容「只是藏匿起來」。採信此證言,是逆轉一審判決的重大關鍵。判決中指出,除了故意性的隱匿行為之外,此資料還是「足以影響判決的重要文書」。
2011年1月的橫濱法院一審判決中,雖然認同霸凌行為與自殺事件的因果關係,但因為認為「上級們無法預判此自殺事件發生的可能性」,所以只判決賠償金額為440萬元。這次的判決中,因為在事前就可以看出該隊員有自殺傾向,若能夠適時的做出改善的行為有機會避免自殺行為的發生,所以相對於認為無法預判此自殺事件發生可能性的一審,賠償金額大幅的提昇。
根據判決,1等海士的該隊員於04年10月時,在東京都內跳下電車月台自殺。並在遺物中發現有對某上級指名道姓的遺書。海自在該隊員自殺後的一個月,針對該艘船艦服務人員進行過是否知道該霸凌行為發生的問卷調查。並依此瞭解到,該上級曾經有對該隊員毆打、施行關節技壓制等暴力行為。但是因為海自不認為此行為導致該隊員自殺,於是該隊員的家人於06年4月提出控告。
自殺隊員的家人雖然於一審判決前要求出示該問卷的正本,但海自卻回應「該文件已銷毀」,沒有出示。高等法院因為3等海佐軍官的告發、海自無視出示該問卷要求的行為,讓受害者家人「有意的隱匿文件導致再度受到精神上的傷害」為由,追加賠償金額2千萬元以上。但國家機關否認是帶有意圖性的隱匿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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